在年3月份,在北京市丰台区万柳西区的刘大妈今年已经多岁,这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准备出去散步,但是由于她患有糖尿病,并且眼睛的视力比较差,在散步的过程中走到了一个井盖上,谁知道井盖竟然直接碎了,这位大妈直接就掉进了污水井中。还好当时旁边有人陪同,赶紧将大妈救了上来,索性污水井中还有其他建筑垃圾,大妈的伤情并不严重,在这件事情发生后,对于大妈的伤情并没有相关人员前来调查。
这件事情一出,相关的建筑开发商就将全部的绿色简易井盖全部换成了铁井盖,还好大妈的家人早就将劣质的井盖保存下来。但是依然没有人前来为这位受伤大妈的情况进行负责,而且大妈的家人们也不知道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件事情,寻找了各个部门都没有人出面。
最后他们只好选择咨询律师的意见,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来解决之间事情。使用法律武器让这些偷工减料的产权单位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在平时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类问题,也一定要了解全部情况,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