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有污水处理厂4个
1、清河污水处理厂A/A/O(投运时间年月,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2、肖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A/A/O(投运时间年7月,设计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2.万立方米/日)
3、永丰再生水厂-氧化沟(投运时间年月,设计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1.万立方米/日)
4、温县再生水厂A/A/O(投运时间年月,设计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1.万立方米/日)
北京怀柔区共有1个污水处理厂
怀柔区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投运时间年月,设计处理能力7.5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4.万立方米/日)
北京门头沟区共有污水处理厂个
1、百花山景区污水处理站-MBR(投运时间年7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2、京煤集团吴华公司木城涧煤矿大台井生活污水处理站A/O+生物滤池(投运时间年8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3、龙泉宾馆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投运时间年1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4、门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SBR(投运时间年月,设计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1.万立方米/日)
5、青龙镇污水处理站+mbr投运时间年7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6、卧龙岗再生水厂A/A/O(投运时间年7月,设计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1.万立方米/日)
7、雁翅镇付家台污水处理站-MBR(投运时间年7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8、雁翅镇污水处理站+MBR(投运时间年7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9、杨坨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投运时间年1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永兴小区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投运时间年1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中粮龙泉山庄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投运时间年月,设计处理能力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0.万立方米/日)
请参考 /html/wsclcbj3.htm
怀柔区水务局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和实施水务发展战略,其中包括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中与水务相关的论证工作,并负责流域水资源规划的制定。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局方统一管理全区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水,制定并监督执行水资源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发布水资源相关数据,并负责水文工作的管理。
对于供水行业,怀柔区水务局负责制定和监督技术、运营、服务和供应等方面的管理规范,负责供水行业的特许经营和自备井的管理,同时监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水质安全。
在节水和排水管理上,局方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政策的制定,以及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的管理工作,包括特许经营实施、设施维修养护、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排水水质监测等。
此外,怀柔区水务局还承担河道、水库和堤防保护,监测水质和水量,研究水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治理方案,参与水务工程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组织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管理和水价改革,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并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处理相关水事纠纷。
最后,该局还负责完成区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事项。
怀柔区水务局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张书远局长主持全局的全面工作。他主要负责人事和财务方面的管理。
郑建中担任党委书记,领导水务局的党委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水务局的有效实施。
刘瑞录作为纪检书记,他的工作重点包括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综合治理以及机关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直接管辖办公室、监察科、政工科、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水务局窗口。
郭义军副局长负责综合计划、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监督、水利科技和安全生产等事务,具体指导综合计划科、质监站、水保站、水土保持试验站、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刘久龙副局长则负责农田水利、供排水污水管理、水政执法、水务普查等关键领域,他领导建设科、供排水科、水政科、管水员管理办公室、水普办以及各水务站、雁栖污水处理厂、执法大队和供水所。
最后,魏自刚副局长主要负责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旱、节水工作、水库移民和水务志的编写,他监管工程管理科、防汛办、各水库管理处、潮白河管理所、节水办、移民办和水务志的编撰工作。
一级保护区的严格限制:
建设活动:禁止在非建设区和非旅游区新建、改建或扩建除水利或供水工程以外的项目。防护措施:重点地段设有防护网,禁止游客和其他无关人员越界。水质管理标准:
执行标准: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生活饮用水源卫生标准。禁止活动:
一级保护区: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游泳、放养禽畜、洗刷器具、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污染源、进行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以及未经批准的车辆上坝和船只下水等。二级与三级保护区的建设限制:
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三级保护区:禁止化工、造纸、制药等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需遵守相关规定。单位责任与监管:
遵守法规:保护区内的单位需遵守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排放标准:一级保护区内的单位排放水污染物需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污水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制定防止污染水源的应急措施,检修、改造或更新需提前报批。水质污染事故处理:
应急措施:发生水质污染事故时,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轻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总量控制:市环境保护局对污染源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超标单位需限期治理。生态保护与网箱养鱼:
生态保护: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在保护区内大力植树造林,保护自然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网箱养鱼:在密云水库从事网箱养鱼的单位和个人需遵守相关批准的规模和地点,禁止在特定范围内从事网箱养鱼。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和概括,并非直接引用条例第三章的原文。如需获取具体的条例内容,请查阅相关的官方文件或法律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