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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可以改!
旧楼房上下水改造:
1、下水管道的长度应该有规定,不要太长,避免过长的管道导致排水不畅的情况出现,而且管道过长会容易造成堵塞,一旦出现问题也很难维修。
2、做完改动的水管需要固定好。当下水管改造完毕以后一定要做灌水测试,确认管道不漏水后,把管道固定好,如果是地面上的管道需要用水泥或者石膏埋好,防止下一道工序的工人把它踩坏了。有的人认为买的管子质量很好,不论怎么踩都不会出现问题,其实管道如果经常被踩,很有可能让管道出现裂纹、破裂的情况。
3、下水管道改造完毕以后,一定要注意进行封口处理,避免在接下来的工期中有异物掉入管道中,如果是水泥掉入管道中,凝固之后便很难清理,只能换下水管,这样就需要凿开下水管道,这样的处理方式就太麻烦了。
4、下水管道改造注意事项中,还需要注意改造完毕后需要做防水处理,为管道安全增加一层保障。下水管道改造时记得加防臭弯头,下水管道改造之前需要与楼下住户协商,从楼下施工,否则会难以增加防臭弯头,如果不加防臭弯头,日后下水管的臭气很容易进入室内。
年
官方给的定义是年以前建造的,因为公共环境和设施过于老化和陈旧,导致居民生活非常不便的小区。这类小区,国家规定需要改造,生活质量的提高,旧小区改造前的路面早已坑坑洼洼、楼梯不平整、路灯不亮,严重影响了老人出行。私人霸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道老化、堵塞严重、线路老化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大家都迫切希望改变这种状况。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全面整顿,建立完整的管理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我们小区下水道堵塞,外溢,业主自己解决,请人疏通,好的会同侧单元分摊,也有一楼自己掏钱。但化粪池满了,物业联系来车疏通和清走污水污物,而且每年夏季开始有专人挨楼门检查门前污水井是否通畅。
年旧小区改造时,我们是头一批,每个楼门贴出通知,凡下水管道有问题和常堵的,同侧单元同意,报上去,安排专管的施工队更换管道和维修污水井,其他破损或井盖丢夫的,都给砌好井和安加井盖,没有收费,而且一楼要破地面的,完工后给恢复地面。
有的小区是业主自己已改成独立下水,各层改自己的,估计是自己花钱的,立在墙外一排管子。没注意去看旧改动没动。
城镇供水管网不能满足住宅建筑生活用水服务所要求水量水压时,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改造系统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 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 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
二次供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蓄水容器、防护材料、消毒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具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既有小区供水设施改造过程中,对于计量器具要求如下:
1
改造应按照一户一表要求进行,水表应设置防护设施,满足智能化管理的要求;具备水表出户条件的用户,水表出户设置;
2
区域内特殊用户(大水量用户)应单独接入供水管 线,并设置计量器具;
3
二次加压前应设置总水量计量器具,二次加压设备 应设置电量计量器具;
4
小区内公共用水点处应设置计量器具;
5
超过三千户的小区设置区域内分区块计量器具;
6
水表安装应满足计量器具直管段要求,计量器具前端安装锁闭阀。
市级及以上城市小区
二次供水设备实施远程监控
市级及以上城市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应由具备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的智慧供水管理平台进行远程监控,县级及村镇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视当地条件确定具体监控方式。监控平台可针对既有小区供水的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类别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及 处置流程和责任部门,并纳入供水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
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宜建立健全的设备巡检、定期 维保、维修、应急处置等过程的相关记录和档案,并纳入 智慧供水管理平台中统一管理。供水单位宜对庭院内管网系统进行远程漏损监管, 并进行安全和风险评估,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与应急保障 措施。供水设施、材料应有铭牌标识和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
正常 因为水管改造需要资金支持,如果未缴费就无法获得水的供应。
停水是为了督促未缴费的居民进行缴费,同时也是一种管理措施,以便保障水管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居民来说,建议及时缴费,保障自身生活需求,同时也是符合社会公德的表现。
另外,政府也应该加强对老旧水管改造工作的宣传推广,提升居民的意识和理解。
老旧楼房的下水管很容易堵塞,大部分老旧楼房都改造了下水管道。现在楼房的设计一般都是一层独立下水管道,二层以上共用下水管道。改造下水管道可以动用物业基金,改造的方法大部分是将管道加粗,增大流水量,一楼改造需要自己承担费用,二楼以上的下水道改造费用应当有所有二楼以上的业主分摊。
1. 老旧小区水管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2.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老旧小区的维修和改造责任属于业主,包括水管改造费用。
3. 此外,由于老旧小区水管改造是为了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政府也会提供一定的补贴和支持,以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
业主也可以通过申请相关的补贴资金来减少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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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太阳能热水器的管道保温,有三种方式: 第一,使用低传到材料,如泡沫材料、橡塑材料等制作的保温管,隔绝内外热量传递,起到保温作用。 第二,大型的太阳能热水器(以热水工程和供暖工程为主),采用的方式,除采用保温管道外,主要是电加热保温,以避免长时间停电,冻坏管道。 第三,大型的太阳能热水器(以热水工程和供暖工程为主),采用循环保温,也是常用的方式之一。就是当管道温度过低时,通过循环泵的循环,让水箱里的热水在管道中循环,起到保温防冻的作用。
力诺瑞特太阳能仪表上有三个按键:加热键、设置键、上水键。设置如下:
当仪表上显示“上水、加热”持续亮着时,则表明该功能正在启动,如果仪表上显示“上水或加热”等是不亮的或者一直闪烁着,则表明该功能没有在启动。
长按设置键不放,嘀一声后松开设置键,就进入自动选项设置了,设置键有中文的也有英文符号为“SET”。
首先进入的是北京时间小时设置,因为这个时候在北京时间的显示位置上只有北京时间在闪烁,这个时候如果需要调整的话,就点按加热键或者上水键,一般加热键为向上调,加水键为向下调。
设置太阳能热水器自动加热的方法:有些仪表具有多次加热功能,注意是否开启。还有恒水温功能,是否开启,一旦开启水温低于设定温度就会自动加热。
控制仪的加热设置温度不要过高,比如把温度设置为度,而加热管的温限一般是度左右,到度时加热管已经不工作了而控制仪还处于加热状态,实际此时已经不加热了。设置太阳能不自动加热的方法与之相反。
力诺瑞特太阳能辅助电加热的使用:如遇雨雪天太阳光照弱,太阳能热水器中的水温达不到洗浴温度,则可插上电源插头,对水箱中的贮水进行辅助加热,到适宜洗浴的温度时,切断电源,再用水.
操作时只要按下漏电保护插头\复位\按钮,电源指示灯亮,电加热棒则开始工作,按下\试验\按钮,电源即被切断,电源指示灯灭,停止加热.电加热装置必须用漏电保护插头,且断电洗浴,严禁带电洗浴.
扩展资料
力诺瑞特太阳能的上水方法:
可以根据天气来决定上水量:如果有雨,保留原有的水不上冷水;如果第二天是睛天,可把水上满,如果是阴天或多云,则上多半箱水.晚上洗完澡后,如果热水器水箱里还有一半近℃的热水,为了防止热散失过大,也要根据天气预报决定上水量,若第二天是睛天,可以把水上满,如果第二天是阴雨天,则上2/3的水就可以.
力诺瑞特太阳能的水温调节步骤是:
先打开冷水阀,适当调节冷水流量,再打开热水阀调节,直到得到所需洗浴温度,注意喷头不要朝向人体,以免烫伤.
力诺瑞特太阳能放热水洗浴方法:
当水箱内水温达到洗浴温度时,打开热水阀或调温阀使温水流出以供洗浴,如果喷淋头流出的水太热或太冷,通过调温阀或冷水阀来调节,到喷淋头流出的水温适宜为止.
1.按功能键设定系统参数顺序:水箱设定温度、循环上限水位、循环下限水位、定时上水水位、北京时间小时、北京时间分钟、第1次定时加热小时、第1次定时补水小时、第2次定时加热小时、第2次定时补水小时、第3次定时加热小时、第3次定时补水小时、返回正常显示。
2.参数设置操作方法:水箱温度设定:多次按功能键→直至水箱温度闪动,出厂默认值为℃,用上升和下降键调整好温度数值。循环下限水位设定:多次按功能键→直至水位闪动,北京时间处显示,出厂默认值为1格,根据实际,用上升和下降键调整好数值。
1.安装方法传感器的安装先在溢流管上旋上传感器紧固件,将水温水位传感器由水箱侧面或顶部溢流排气管插入,用紧固件将传感器固定在热水器引出 金属管上,将信号线按颜色对应接入接线盒内引入室内,注意避免拉断擦伤。
2.控制仪的安装:先将控制仪挂板固定在墙上,固定时墙面必须平整,固定螺丝必须旋紧,螺丝顶部不能高于挂板平面,挂 上仪表后将传感器信号线按颜色标示接入仪表内部的专用端子,将电源插头插入家里电源插座即可。
3.电磁阀安装:将控制仪配套的电磁阀安装在冷热水管相通的管道上面,阀体应向上,并使其基本牌水平位置,电磁有滤网为进水口,不可接反。 (电磁阀应安装在有地漏的地方,以防电磁阀漏水赞成意外损失。否则后果自负)注意事项:此仪表专业人员安装,不正确的安装可能会导致显示仪无法正常工作。
4.不要将仪表安装在能被水冲淋到的地方。遇到雷雨天时,请拔下电源插头,否则容易造成仪表的损坏。为保护太阳能热水器及水温水位传感器,水箱内不得长期无水。在安装过程及维护过程中,不可将传感器弯曲,否则会赞成传感器的损坏。为防止错误操作及电源不正常,控制失灵等意外问题造成长时间水箱溢流,太阳能热水器必须安装在不发生水渗漏到室内或喷射可能造成事故的地方。
5.主要功能通电自检:接通电源后,彩屏全显并发出厂 次提示声,对水温水位传感器及相应的部位进行检测,如检测系统有故障时,数码显示故障代码。
6.水温显示:显示热水器水箱内的实际水温。水位显示:% % %%四档显示热水器水箱实际水位。水位预置:可预置上水水位% % %(水位初始位置%)水满自停:当上水达到预置的水位后,控制仪自动预置水位。
7.缺水上水:当水位低于%时,蜂鸣器提示三声,%水位闪烁,延时三十分钟自动启动上水至预置水位。温控上水:在温控上水模式时若光照条件较好,水箱水温较高,控制仪会在原上水基础上补上一档后停止。
8.若水温继续升高,温控上水会再次启动直到水满。定时上水:当上水模式由温控模式切换至定时模式时,仪表每天会在上水模式切换这一时刻启动定时上水,将水加至预置水位。温控上水和定时上水只能选其中一种,出厂设置为温控上水,两者之间可互相切换。
9.手动上水:当水位低于预置水位时,按“上水”键,可上水至预置水位,在上水过程中按“上水”键可停止上水。
.强制上水:当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按“上水”键,可强制上水,每分钟会出现蜂鸣提示,注意有无溢水,8分钟后自动关闭上水。
.管道防冻:北方室外气温低0 按“管道防冻”键可启动电热带,同时“管道防冻”指示亮防止水管冻裂,启动后按“管道防冻”键可关闭电热带。使用方法常规状态全自动运行接通电源仪表开始自松江,所有提示符号全显,并发出连续三次提示声,自检结束后显示水位与水温,并自动启动上水,将水箱水位加满至%,此时仪表无需任何设定,可全自动运行。
水温指示:显示太阳能热水器内部实际水温。
2.水位指示:显示太阳能热水器内部所存水量。
3.缺水提示:当水位从高变低,出现缺水状态时,蜂鸣报警,同时%水位闪烁。
4.缺水上水:当水位从高变低,出现缺水状态时,延时分钟自动上水至预置水位。
5.手动控制:可手动启动上水、加热,在操作时首先显示预置的水位或水温,用户可利用。
6.自动防溢流:因真空管破裂或水位传感器故障等原因造成溢流,自动停止上水
不需要放水。冬天天气比较冷,如果里面还有水的话,容易结冰,导致水管炸裂,而且太阳能大多都有安装防冻系统,所以不需要放干水,只需要启动防冻系统就可以了。
再者放水也并不是说一滴不剩全部排放干净,还是要留一点水的,不然会烧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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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管道试压前,焊缝绝对不可以刷油漆。
在管道施工完成后,为了检查整个管组的质量,特别是对焊缝是否存在泄漏等缺陷,要对管组进行试压检查。如果你对管道焊缝进行了刷漆,那么微弱渗漏不容易检查出来,可能导致试压检查有失真,所以试压前,焊缝不可以刷漆。
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五、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六、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七、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八、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九、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一、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二、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三、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四、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五、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六、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七、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八、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九、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一、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二、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三、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四、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一、定义
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4、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二、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化学危险品按 GB 的规定分为八类: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6、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标志应符合 GB 的规定。
7、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a.隔离贮存。b.隔开贮存。c.分离贮存。
8、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9、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